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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信息学院关于举办 第二届“至强杯”卡巴迪联赛的通知
日期:2024-04-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丰富我校学生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推动我校卡巴迪运动的发展,培养学生团队精神,激发竞争意识,提高身体素质,定于2024年5月8日至15日举办我校第二届“至强杯”卡巴迪联赛。

一、主办单位

晋中信息学院完满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

晋中信息学院学生体育联合会

晋中信息学院太行书院

三、参赛单位

各学院组建男、女代表队各1支参赛,男子体重不超过85公斤,女子体重不超过75公斤。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5月8日-5月15日

(二)比赛地点:行健馆

五、参赛资格

凡属晋中信息学院2020-2023级正式注册在籍学生,且体检合格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六、报名细则

(一)报名办法

请各学院将报名表于5月6日12:00前交到学生体育联合会办公室(逾期未交按弃权处理),并在行健馆会议室参加技术会议、完成抽签分组,请各学院体育部部长准时参加(如若他人代替开会无法将会议内容转告,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二)报名人数

本届卡巴迪比赛为七人制,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每支队伍领队1名(由各学院学工副院长担任),教练1名(由各学院竞技体育模块负责老师担任),队长1名(由参赛队员担任),每支队伍限报12人,其中7人上场比赛,5人替补轮换。

(三)报名要求

每队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参赛人员姓名等信息,其中,领队和队长必须填写联系电话。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保证金500元

3.保险单

:保证金由学生体育联合会统一开具收据,所开收据须加盖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公章,退还保证金时没有收据不予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障比赛顺利进行,如有不服从承办单位、裁判的指挥等情况,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七、竞赛办法

(一)本届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卡巴迪推广委员会审定的《中国卡巴迪运动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和大赛组委会有关规定。本次比赛中有奖励线和奖励分,场上防守队员剩3人及以下时,为超级防守,防守成功得2分,复活1名队员。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前期各学院代表队进行抽签分组,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A、B两个小组的队伍进行组内循环,按照成绩排名各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各小组出线的队伍按照A1对B2、B1对A2的规则进行半决赛,半决赛胜者晋级决赛,负者进行三、四名决赛。

(三)全场比赛分为上下半场,男子组每半场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女子组每半场15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下半场开始时,交换场地,每队的队员要与上半场结束时相同。即使上述规定持续时间已到,比赛上下半场的最后一次进攻均允许至完成。

(四)关于暂停,每队每半场有2次30秒的暂停,暂停由队长、教练或是任一在场上比赛的成员向裁判请求许可,在暂停时间时比赛队伍选手必须留在其半场内,如有违反,对手得1分,出界选手不出局;当场上有选手受伤、场外干扰、场地重新画线或任何不可预期情况发生,裁判或主审可提出技术性暂停;

(五)经申请并获得裁判允许,每支队伍在每场比赛中,上下半场各有5次换人机会,在一次替换中,可以替换任意数量的选手。

(六)比赛中,工作人员、裁判人员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公平执法和记录比赛数据,参赛队员在成绩表上签字后为成绩最终生效。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男、女组前三名颁发奖杯及奖金:

男子组冠军    1500元

男子组亚军    1000元

男子组季军     500元

女子组冠军    1500元

女子组亚军    1000元

女子组季军     500元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队伍需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签到、检录。迟到超过15分钟按弃权处理。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检录,否则不予以上场权

(二)各学院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凡弄虚作假,违反参赛资格的队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比赛过程中如出现干扰比赛,辱骂、不服从、围攻裁判、工作人员、对方运动员或观众,对裁判、工作人员、对方运动员或观众有恶意行为者,扰乱比赛秩序,妨碍比赛进行,扣除全部押金,情况恶劣则取消该队本次比赛资格和成绩,并禁赛一年。

(四)各学院自行组织啦啦操表演以及观看比赛观众并维持好场地秩序。

(五)报名表交至承办单位后,参赛队不得更换比赛队员,如某学院队员受伤无法参加比赛,该学院必须出示医院诊断书,由竞技体育中心鉴定情况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换人。

(六)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队伍或个人将给予警告或时间处罚、扣除保证金、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罚。

(七)根据参赛选手的犯规性质来决定处罚方式,其中扰乱比赛秩序,妨碍比赛进等情况扣除全部保证金,有冒名顶替参赛或犯规严重等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

(八)凡对比赛结果存有异议的参赛单位,须在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将申诉书和300元申诉费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如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如申诉不成功,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九)参赛保险各学院自行购买,必须购买保险方可参赛。

(十)各队自行体检,不进行体检也可参赛,如出意外,自行负责。

九、裁判

裁判员由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聘任,学生裁判由营地教育中心助教、学生体育联合会竞赛裁判部成员担任。

十、仲裁委员会

执行院完字(2015)48号《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体育竞赛仲裁委员会条例》,仲裁委员会成员由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相关老师担任。

十一、比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江宁18335586909

17584503100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

附件:1.晋中信息学院第“至强杯”卡巴迪联赛报名表

2.卡巴迪竞赛规则(试行)

晋中信息学院完满教育委员会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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